关于2015年仪器设备申请报废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,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开展2015年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工作,请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根据有关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规定,将所属仪器设备中(原小和山森林公园资产不包含在内)符合报废(实物存在)条件,且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,按要求填写完整仪器设备处置申报表,于2015年10月25日前报资产处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各申报单位(部门)请注意,此次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仅限仪器设备类,仅限达到使用年限、实物存在且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。考虑到部分学院报废仪器设备的数量较多,请申报的学院根据报废仪器设备使用年限长短等因素,有选择性的适量申报。
填表相关要求及申报表附后。相关表格,仪器设备明细清单可在资产处网页或内网(http://172.16.11.2.ez.zust.edu.cn)下载, 处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、申请报废仪器设备近期照片请发至zcqc2014@zust.edu.cn,并注明申报单位(部门),图片请注明报废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。纸质材料需单位(部门)负责人签字,盖部门红章。
联系人:周静,联系电话:85070187。
原通知URL:http://portal.zust.edu.cn.ez.zust.edu.cn/notice/detail.asp?r_id=3723&n_id=1
- 上一篇:李强——找到浙江经济转型的希望与未来 2015/10/15
- 下一篇:“3D光学传感与信息处理实验室”论证会在我院顺利召开 2015/9/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