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4年学校标志性科研成果拟奖励情况的第二次公示
2015/10/30 21:35:26 点击:
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,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
按照学校《浙江科技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和奖励暂行办法》(浙科院科〔2013〕2号)的有关规定,学校于今年9月份第一次公示了教师个人2014年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项目,经二级学院和教师个人核对查询,科研处复核,现将核对后的2014年拟奖励标志性科研成果一览表进行第二次公示,本轮公示期为10月20日-10月25日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及时联系校科研处。公示期满后,将按照浙科院科〔2013〕2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发放。
联系人:吴刚 联系电话:85070131,邮箱:49875539@qq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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